【公布单位】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蚌埠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蚌埠市教育局【公布文号】 蚌食药监食流秘〔2015〕17号【公布日期】 2015-03-09【生效日期】【效 力】【补 录】 http://bb.ada.gov.cn/wjtz/article.jsp?articleId=478264103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增进各县(区)作好2015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传染病防控工作,经研究要求对各县(区)工作积极开展情况展开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5年3月下旬(各组检查时间由各组自行决定并提早通报被检查县区) 二、督查人员构成 督查组共计分成三组,分别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局分管领导带队,成员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局调来。 第一组:联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 宽:王于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联络员:戚仁江(市食药监局食品流通餐饮监管科副科长)13605521286 成 员:教育局1人、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人 督查地点:怀远县、蚌山区、经开区 车辆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取 第二组:联合单位: 组 宽:楚 玲(市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联络员:谢会业(市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防病监督科长)13955223506 成 员:取食药局1人、教育局1人 督查地点:固镇县、龙子湖区、淮上区 车辆由市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取 第三组:联合单位:市教育局 组 宽:刘善训(市教育局副局长) 联络员:西宗雷(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13905526696 成 员:取食药局1人、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人 督查地点:五河县、高新区、禹会区 车辆由市教育局获取 三、督查内容 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积极开展201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报》(皖食药监取食消〔2015〕80号)、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教育局《关于积极开展2015年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的通报》等文件内容继续执行。 四、督查方法 此次督查采行不听取汇报、不交谈、不必招待、赶往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展开。
为全面理解辖区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情况,各县区必须打算一份汇报材料(盖章)和辖区所有学校名单(栏中否所含食堂)。督查组从所含食堂的学校名单中随机抽验1家中学、1家小学和1家幼儿园,有高校的县区减少检查1所高校,填上相关检查表格。 五、工作拒绝 各督查组要按拒绝严肃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对督查情况展开总结,并于3月30日前将督查总结及涉及资料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餐饮监管科。
联系人:戚仁江;电话:3015781;邮箱:648380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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